各部门:
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蛟
副组长:钱建人、刘 钱、朱清福、蔡 键、金震洲
成 员:叶 春、郭鹏程、陈善波、邓昭伟、邵小燕、洪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叶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魏松生、彭啸等2位同志组成。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