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租赁有关办法,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方式出租温州北高速出口东侧墙体外立面广告位经营权,欢迎合格的意向承租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
地点 |
面积 |
租期(年) |
月租金底价(元/月) |
备注 |
温州北高速出口东侧墙体外立面广告位 |
温州北收费站出口东侧墙体 |
165㎡ |
1 |
33000.00 |
|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得有违约失信行为。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确认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北收费站管理中心三楼306室。
3.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以竞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8日 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温州北收费站三楼会议室
五、竞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竞标保证金
项目名称 |
竞标保证金金额(元) |
备注 |
温州北高速出口东侧墙体外立面广告位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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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标保证金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账 号:362358333773
户 名: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
六、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及细节
1.墙外立面广告位以公益广告为主,商业广告为辅,公益广告不收取租金,商业广告租金以竞价成交价为月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月租金不递增,按月支付,先付后用。考虑到受政策影响,商业广告未到半月按半月,超半月未到一月按一月计算。
3.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为5
万元,出租人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4.履约期限:1年,实际合同履约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5.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的广告画面更换及清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6.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广告位现场现状为准。
7.承租方需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办理广告位审批和广告画面审批等一切审批手续,方可开展相关工作,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果自负。所涉及此户外广告牌项目的设计制作、审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政府审批费、电费、维修费、日常维护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发布的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须经招租人审批同意,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处罚,均由承租人自负;租赁期间,租赁广告位不得转租。
9.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不可抗拒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清除广告画面,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意向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意向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次招租公告在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信息。
3.本次招租以价高者得为标准来确定承租方。
4.招租公告期满后,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报价签约租赁合同。
5.本招租公告有效期内,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本公告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2个星期,期间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6.标的物竞得须知:中标结果公示为5天,竞得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3日缴清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如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本公告未尽事宜,在《广告位租赁合同》中明确。
八、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
地 点:永嘉县三江街道罗溪村南岩殿温州北管理中心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919970,手机:13777719097
附:竞标报价单
温州瓯江通道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
附:
竞标报价单
项目名称
地点
面积
租期(年)
月租金报价(元/月)
备注
温州北高速出口东侧墙体外立面广告位
温州北收费站出口东侧墙体
165㎡
1年
竞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